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卷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市纪委监察局将把用公款送月饼等奢侈浪费行为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特别是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厉查处,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市监察局“十个严禁”再敲双节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14-09-03 发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