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今年市监察局继续对92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实施了效能跟踪。
一、坚持“四个结合”,注重统筹兼顾。一是全程跟踪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对所确定项目全程跟踪,又紧紧抓住立项、环评、规划以及评估评审等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照顾”,重点突破;二是查纠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既要着力发现和纠正各级各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又要注重挖掘项目跟踪工作中发现的工作效率高、作风实的好经验大力总结推广;三是跟踪项目建设与服务建设单位相结合。既要扎实做好项目跟踪工作,又要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四是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探求治本之策。
二、落实“三项措施”,强化动态监管。一是选定跟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选择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建设单位、建设计划、工作进度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情况逐一登记建档;二是方式多样,掌握总体情况。通过电话询问、信函沟通、现场核查、跟踪办理、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跟踪办理项目审批及建设过程中职能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办事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超时限审批、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四乱”(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等问题,并对中介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实效。建立项目建设环境整治责任机制,对影响项目建设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整改;建立项目跟踪情况专报制度,上报建设单位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做到“两个突出”,树立工作导向。一是突出查办案件。对效能跟踪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厉问责,公开通报,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二是突出结果运用。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改善服务、推动发展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