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冀价管字〔2013〕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反馈。
附件: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日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印发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冀价管字〔2013〕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反馈。
附件: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日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