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申请常态化工作的通知》(秦政办【2011】120号)和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海港区和开发区上报的2013年度第三批42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8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我中心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仍为合格的家庭,将录入我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不合格的作退卷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3650930
3650976
附:2013年度第三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合格家庭名单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