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市直部门驻厅窗口:
现将中心《关于“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9月17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实施办法
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是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建立运转协调、衔接顺畅的协办流程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捷、高效、法治、公开的原则,实行靠前服务、主动服务、全程协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窗口首席代表担任本窗口协办员,各部门窗口主管领导担任协办带班领导。协办员和带班领导姓名、职务、办公房间号、办公电话等信息按楼层在显著位置公示,同时在中心网站公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电话也要在相同位置同步公开。
(二)协办工作程序
1.事项办理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的,作为自办件;事项办理流程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且本单位为其中之一的,作为联办件;事项办理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作为移办件。
2.协办工作程序
(1)自办件。因服务对象材料不全等原因无法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作为提示件,以书面形式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补全的材料;对政策明确、程序简便、手续齐全,可当场答复、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当天或当场予以答复、办结;对需现场检验检测检疫等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诺件,按承诺限期办结;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向服务对象书面反馈不予办理的原因和依据。
(2)联办件。本窗口在联办件办理流程中处于第一环节的,协办完成单位内部流程后,由协办员告知服务对象后续单位名称;本单位在联办件办理流程中处于中间和最后环节的,由协办员告知服务对象到第一环节承办窗口办理。
(3)移办件。协办员要告知服务对象本窗口不予受理的原因、依据以及依法应当承办事项的单位窗口名称。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2013年9月底前,中心各窗口全面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
三、工作要求
成立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宝旗任组长,副调研员焦立国任副组长,业务处、项目领办处、技术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 的中心“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1.各窗口要把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作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并长期坚持。9月25日前,将协办员和带班领导姓名、职务、办公房间号、办公电话、照片等信息上报业务处。
2.业务处、领办处要开展“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协办员和带班领导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监督,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工作合力。
3.技术处要做好网站相关信息的公示、更新工作。
4.监察室要对窗口日常办件情况采取抽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被动应付、进度缓慢、随意变通、有令不行、不公开协办员及带班领导信息或不认真履行协办职责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市纪委效能办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印发《“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