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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服务承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服务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施阳光行政。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和门户网站公开除涉密以外的所有国土资源行政权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监管。

三、坚持高效行政和优质服务。做到审批环节协调到位、报件指导到位、全程服务到位。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出现多次补件,不因审批人员外出间断审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

四、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坚持行政审批审核和重大业务事项集体会审制。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行政为民十项措施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转变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