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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国建房翻建时超占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赵清国未经批准,抚宁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给予于20124月擅自在田各庄秋区前街村南、南内道路北侧自家院落翻建主房时向北超占,超出批准面积10.66平方米。其以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