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秦皇岛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生产企业专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秦皇岛市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秦皇岛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生产企业专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秦皇岛市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