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子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镇幼儿园接送校车被撞,目前已经造成21人死亡,其中两名成人。根据教育部(教电[2011]400号)、省教育厅(冀教明电[2011]35号)、市政府(秦安办函[2011]15号、秦公字[2011]153号)要求,各学校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校车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严格审查驾驶资格,做好对校车的维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学校不发生类似事故。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县区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驾驶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租用车辆接送教职工和学生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输经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报请教育部门批准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短期放假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是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11月25日前如实上报学生乘坐车辆的情况,包括学校自有校车、租用校车、家长租用车辆等数量。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校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营坚决取缔并做出处罚或追究其责任。
联系电话:3865128
电子邮箱:qhdjyjaqk@163.com
附件:1、秦皇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坐车辆情况统计表(一)
2、秦皇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坐车辆情况统计表(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