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谊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小区内停车位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4]第5号)中第七条“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成本测算,现将海港区八一里16栋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小区内大马坊河道上建设的机动车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月50元。
以上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止,试行期满后,依据运行成本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此复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