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抚宁昌黎两县通过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发布时间:2011-10-21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10月21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结束了对我市抚宁、昌黎两县为期5天第二轮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期间,省政府教育督导组分别听取了抚宁、昌黎两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按照教育督导评估程序,抽查了两县76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及县财政等涉教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审核分析相关数据、听课评课、访谈师生等方式,对领导与管理职责、教育经费投入、教育发展水平、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对我市抚宁、昌黎两县2007年以来的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县政府强化了政府行为,为教育的优先发展、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加大了对教育的财政投入,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保障;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动了县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重视两支队伍建设,校长、教师和学生精神面貌好,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省教育督导评估组经过认真评估初步认定,抚宁县、昌黎县基本达到《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桂鹏,调研员王守江陪同了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