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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国土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打好土地违法集中整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1-06-09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针对近期海港区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区国土分局采取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下狠心,出硬招,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恶性上升势头。
    1、先行遏制当前土地违法的恶性局面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土地违法集中整治活动,从严从快打击2010年卫片违法及今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今年以来新发现的违法占地,不分情况,不讲代价,采取一刀切的形式一律拆除,一定要对违法说声“不”字。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无论占用面积大小,不管任何情况必须拆除,退还占用的耕地。涉及旧村改造形成违法建设的,无论村址内、村址外,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特别是村址外村民抢建过渡房的,必须全部拆除。堵基础设施建设恶意得补偿的必须拆除。对屡禁不止,违法情节恶劣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公安、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要追究责任,处理到人。
    2、重点抓好卫片检查违法占地清理工作
协调督导各镇、园区严格落实区政府十三届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从重从快、强力推进、各负其责”的原则,从4月15日开始,对辖区内需整改图斑,涉及拆除的,必须整改到位,拆除比例必须达到辖区总图斑数的80%以上。区政府动员所有力量开展全面的强拆行动,确保6月20日之前,将全区所有卫片监测违法图斑整改到位,拆除到位。
    3、有步骤地解决其他违法占地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各镇(区)对全区范围内其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新分类汇总,制定详细地拆除工作计划,明确时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奖罚措施。
    4、建立综合执法长效机制。针对当前屡禁不止的原因,拿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和意见。协调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就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农民得到不合理补偿问题制定相应意见。协调各镇、园区及村委会成立联防队,对经土地部门认定为违法占地的做到即见即拆,把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