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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召开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用地申报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3-23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今年开始我市由省政府批准权限内转用征收直接报批改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涉及转用征收的需一次性报省审查后向国务院申报,申报批准后再报省政府审批实施方案。为保障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依法、高效报批,市局于3月10日上午组织召开了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用地申报工作座谈会,市局耕保科、科技规划科、各区国土分局主管征地报批工作主管局长、耕保股股长、规划股股长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由市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就城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部要求、指标下达时间、规划上图要求,及用地申报材料、时限要求等进行讲解,并就抓紧落实上一年批准用地的征地率和供地率、提前做好全市项目选址、勘测定界等用地报批前期工作提出了要求。最后与会人员就目前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