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理顺城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各供热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理顺我市城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现通知如下:
自2017-2018采暖季开始,我市对城市区区域锅炉供热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非居民用户执行统一价格,即按建筑面积计费,每平米6.80元/月 。
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6月5日
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理顺城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各供热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理顺我市城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现通知如下:
自2017-2018采暖季开始,我市对城市区区域锅炉供热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非居民用户执行统一价格,即按建筑面积计费,每平米6.80元/月 。
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