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准予延长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期限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0-11-16       发布机构:

 

秦皇岛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应你单位申请,本机关于2010年5月31日依法为你单位光华路拆迁改造项目颁发了秦房拆许字(2010)第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
2010年11月15日你单位递交了该项目延长拆迁期限的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延长光华路拆迁改造项目拆迁期限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长,延长期限为一年,即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