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法院虽然是小法院——编制少,机构不齐,场地有限。但新区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家事审判工作,今年以来克服许多困难,做到了家事审判四落实。一是落实人员,配强队伍。新区法院指定一名审委会委员专门负责家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并与诉前调解委员会的同志组成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团队,加快家事审判的诉前调解和审理力度,为家事审判和化解矛盾提供了人员保障。二是落实场地,营造氛围。新区法院在办案场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一间调解室作为家事调解室,用会议室代替办公室,用父亲、母亲、妻子、孩子等具有家庭氛围的称谓代替原告、被告等冷冰冰的法律称谓,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为家事审判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落实制度,强化调解。新区法院建立了家事审判诉讼指导制度、家事审判调解制度、家事审判调查制度、家事审判回访联络制度、家事审判帮扶制度等有别于其他案件的制度,在审理过程中把调解放在工作的第一位,力求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四是加强联络,形成合力。新区法院积极与政法委协调,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法院、公安分局、综合办、法制办、妇联、社会发展局教育科、民政科、政法委司法科、四个街道办司法所参加的协调会;成立了家事纠纷调处领导机构,建立了各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合作的联络沟通机制,确定了坚持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的原则,并将家事纠纷调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通过以上措施,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形成解决家事纠纷的合力。
新区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家事审判“四落实”
发布时间:2017-05-25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