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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三强化”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09-12-21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是强化“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公开、自查、检查、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减免政策和“一费制”收费标准,未发生学校严重违规收费案件。二是强化“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域外投资者子女全部实现就近入学。在招生考试中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建档分数线等中高考有关事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传统美德、政策法规、勤政廉政及文明礼仪教育,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学习、服务承诺、顶岗替代等多项制度,切实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同时,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教育系统共有省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2个,区级文明单位 18 个,文明单位覆盖率达到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