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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干部作风建设典型案件曝光

发布时间:2009-10-28       发布机构:

9月15日,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对5起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职渎职、违反工作纪律等干部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目前,依据《秦皇岛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我市共对76名违规违纪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10人受到党纪处理,8人受到政纪处分,6人被免职,52人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这5起典型案件分别是:卢龙县刘田各庄工商分局局长魏国安,工作失职,强令他人履行非法义务、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工商分局局长职务;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武装部部长杨晓波,弄虚作假,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武装部部长职务,由安子岭乡依法罢免其乡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昌黎县靖安镇宣传部副部长张庆利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抚宁县公安局干警贲华文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海港区人民法院海港法庭庭长庞德君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据了解,对上述5名机关干部的处分分别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秦皇岛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文件给予的处分。

    会上,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还通报了干部作风建设信访投诉情况。截至8月底,全市各级作风办公室共受理举报408件,其中,市作风办投诉受理督办组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举报197件,已办结183件。

    会议指出,严格遵守 “十个严禁”和各项工作纪律是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各县区和各部门要以这次通报会为契机,紧紧围绕“十个严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掀起“问责风暴”,确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以此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