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千余单位完成“小金库”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09-10-28       发布机构:

截至目前,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市1365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

    按照中央、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自5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1365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并层层签订《“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承诺书》。市直确定的50家重点检查单位已有30多家完成重点检查。海港区重点检查已基本结束,昌黎、抚宁、北戴河正在开展重点检查工作,青龙、卢龙、山海关等县区也已筹备启动重点检查工作。

    据了解,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9月份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来我市进行重点抽查。虽然我市“小金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收费、设立账外账、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议费、招待费超支现象仍然存在。为此,我市还将利用一周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补课”自查,随后将展开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20%,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检查的面将达到30%以上。

    此外,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 “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度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