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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8起涉及“双违”整治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4-28       发布机构:

一、昌黎县朱各庄镇相公营村党员路明佐违法占地建料场问题。经查,2015年路明佐非法占用8.12亩集体土地建料场,其中建筑物面积573.56平方米。路明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木头凳镇兴隆台子村违法占地建村委会、卫生室和文化广场问题。经查,2013年8月,兴隆台子村擅自占用891.85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村委会、卫生室和文化广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宝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卢龙县潘庄镇白家窝村村支书白旭海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经查,2014年10月,白旭海擅自占用10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房。白旭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海港区西港镇小乐安寨村违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问题。经查,2015年8月,海港区西港镇小乐安寨村擅自占用4亩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志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抚宁区坟坨管理区黄宝峪村党员马文生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经查,2015年6月,秦皇岛市连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坟坨管理区马庄村390.72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房。该合作社法人代表马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北戴河新区南戴河街道王各庄村党支部书记杨革文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经查,2015年12月,杨革文擅自占用362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房。杨革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开发区秦皇岛科泰工业有限公司预备党员马德峰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经查,2009年3月,马德峰擅自占用海阳镇海洋一村2.03亩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马德峰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八、北戴河区戴河镇小薄荷寨村党总支委员宋福利、村治保主任杨洪彬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经查,2016年4月,该村“双违”整治工作负责人宋福利、杨洪彬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未及时上报违建情况。宋福利、杨洪彬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